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学科带头人” 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快培养一支在学校内颇具影响力的学科领军教师,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同时为更好地与“昆山市学科带头人”评选对接,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学科带头人”。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过昆山市及以上学科、学术带头人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师风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凡有违反《规范》行为的不得参评。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校同行中有较高威望。乐于奉献,积极指导青年教师,发挥示范指导作用。
(二)教学工作要求
1.业务水平高。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自2018年以来在我校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须符合学校规定;学部教学行政管理人员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周课时数须达到专任教师周课时数三分之二及以上。并在本校从事一个以上的学科循环教学。
3.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育教学观念先进,在学生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秀。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好,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且在市、片范围的教师中具有榜样作用。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片级及以上开设教学研究课、示范课2次及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师评优课中获得过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须符合下列二项条件中的一项: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撰写的教学论文至少3篇被发表或获奖,其中至少有2篇独立发表在昆山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上的学科专业性论文;或1篇独立发表在苏州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上的学科专业性论文,另有1篇及以上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昆山市级一等奖或苏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本学科的专业论文。
(四)指导在职青年教师工作要求
乐于奉献,积极发挥示范指导作用。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经学校安排,有计划地指导2名及以上青年教师,每学期听每位被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8节,并能及时反馈、指导;被指导对象在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方面均取得显著进步,能在片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公开课、研究课并获得好评,或在片级及以上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技能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五)其它
1. 参评教师须在本校工作满五年。教师须有一轮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过三届毕业年级的教学工作。
2. 2019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3. 2018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三、评选名额
第二届“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若干名。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参加第一届“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完成并上交“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初审
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由各学部进行初审。
(三)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
1.审核申报人必备的申报条件。
2.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满分为50分)
学校组织对候选人进行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通识和近五年高考题。笔试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论著材料进行评审,满分为100分;
4.考核申报人的教学实绩(教育、教学、各类比赛、获奖、课题、公开课、讲座),满分为100分。
5.考核申报人的课堂教学水平(含教学基本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
根据考核的成绩,由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票决,提出建议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评审的教师,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授予第一届“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学科带头人”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严肃评审纪律,严格坚持标准。评选工作过程中,要按规定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确保评选质量。
2.对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教研科研成果,或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评审组成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的申报人员,取消其参评资格。
3.送审材料包括:①《第一届“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两份)。②2018年1月1日以来教研科研成果。只需提供获奖证书、刊物及书籍(专著、教材、教参)封面、论文论著、案例等材料的复印件。③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④申报人所在学部出具的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年限的证明及受校级(含)以上表彰的证书(复印件)。⑤在校(片)级(含)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讲座)的教案(讲稿)、校(片)级(含)以上教研部门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或在校(片)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竞赛、技能竞赛中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申报人也可提供确有特色的个性化材料,作为参考。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发表(出版)或获奖的论文(论著)等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学校审核原件,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审核后原件及时退还。
9.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论文论著应在2018年1月1日之后获得或发表(出版)。每位候选人申报材料必须分类整理装订,并提供材料封面。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