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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4

关于转发《苏教基函〔2019〕241号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_202001071538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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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苏教基函〔2019241号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

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苏教基函〔2019241号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图书馆图书自查和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图书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图书馆图书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图书审核清理工作计划,组织图书馆管理人员、学科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图书审核清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学校是本校图书馆图书审核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图书审核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图书审核清理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坚决防止图书审核清理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落实清理标准。各校要对标对表,对参与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认真解读标准,严格把握尺度,确保清理效果。可聘请有关图书方面的专家对图书审查清理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校要从源头上把好学校新增图书入口关,认真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教育部指导编制的《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学校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谁推荐谁负责选用谁负责”“谁受赠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图书采购、捐赠工作责任机制。完善图书增新剔旧制度,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充实和增加导向正确、内容科学、学生喜欢的优秀图书,不得用教科书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教辅资料作为新增图书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工作安排

(一)116日前完成自查和清理工作。各校要按照资产处置办法和关规定,对图进行分类理:非法图书坚决清理;适宜和外观差的图书,停流通,另库保存;可能有存价值的陈旧图书单独存放。并于116日前将《中小学图书馆清理图书申报表》(附件2)和《中小学图书馆清理图书登记表》(附件3)电子表发23156002@qq.com;纸质表报教育局1号楼304室。联系人:徐正威;联系电话:36839612

(二)210--15日教育局将织抽查,督促、指导、检查学校的自查和清理工作。

 

附件:

1.苏教基函〔2019241号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2.中小学图书馆清理图书申报表

3.中小学图书馆清理图书登记表

 

 

                                        昆山市教育局

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