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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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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中共昆山市委教育工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六项制度》的通知(昆教党201847,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属地管理,权责一致;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纠建并举,惩教结合。

二、领导小组

 长:陶建 校长  孙峰(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姜生中学部校长)杨虹(小学部)、周龙娣幼儿园园长、王强(工会主席

 员:金一民、顾萍张燕、陆媚妮、刘燕、曹俊霞、檀结华、李建、梁冰、李


支部书记对学校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一岗双要求,抓好学校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责任制内容

1.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和社会事业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大议事日程,与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头脑。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师德建设。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

3.对学校课堂教学,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讨论会、讲座、论坛实施报批;

4. 严格对各类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学校不接受境外基金资助;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教师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6.各部门若有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绝对不允许参加各类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的活动;

7.不允许在校园内传播非法宗教、邪教和极端思想。

8.杜绝校园内出现境外政治有害出版物。

9.学校组织或师生参与的重大题材、革命题材等文艺作品创作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10.团结党外知识分子,严禁党员干部传播错误言论、政治谣言;

11.建立热点敏感问题和突出事件的舆情监测研判应对机制,建立学校网站、橱窗、微信QQ等的管理制度;

12.每年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将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报送社会事业局党委。每半年向教育局和社会事业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问题时,及时向社会事业党委专题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学期至少组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向教育局和社会事业党委以书面形式汇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二)扭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我的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少先队、教代会、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充分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三)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    

1.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一岗双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据《中共昆山市委教育工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六项制度》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社会事业党委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五、问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委教育工委要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实施问责应当分清责任。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对该领导干部个人问责

问责的方式和决定,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昆山市委教育工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执行。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党支部

二〇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