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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关于举办2021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 书法、绘画作品评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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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提升我市青少年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书法、绘画作品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书法、绘画比赛作品要求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书画作品回顾党的奋斗历史,讴歌党的光辉历程,展现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感家乡巨变,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参加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三、比赛分组

书法:小学组、中学组

绘画:小学组、中学组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规格

1)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2)国画、书法(篆刻)作品不超过三尺 (竖式) 

3)复评参赛作品须为原作,无须装裱。

2.评比形式

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为电子照片,大小1-3M为宜,50%作品进入复评,并交原作。

3.作品上报

每校限15幅作品(书法作品5幅;绘画作品10幅)。

五、报送要求

1初评为电子照片,以学校为单位,书法作品(以学生姓名命名)及书法汇总表直接发送邮箱:1546355874@qq.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5162252853 ;绘画作品(以学生姓名命名)及汇总表直接发送邮箱:329281610@qq.com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13962635812。初评电子照片截止时间:2021426日。(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

2)复评为原作,以学校为单位,书法和绘画作品一起包装,寄送地点: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周市镇春晖路501号),邮编:215300,联系人:吴老师,18626240907;张老师,联系电话:15862676386

复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21517日。

3复评绘画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参评表(见附件3);复评书法作品(国画作品)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姓名、性别、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和学校等(参附件3)。

4报送的学生复评作品原则上一律不退。(需要退件的,请联系负责老师,评比结束后自行取回)

六、作品评选

1. 初评评委拟请12位昆山及苏州相关专家担任,时间:2021429日一天,地点:昆山市开发区石予小学。

2.复评评委拟请10位昆山及苏州相关专家担任,时间:2021520日一天,地点: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

3. 作品分绘画和书法(篆刻)两大类别,评比分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进行设奖,评出一、二、三等奖等若干。并遴选优秀作品参加苏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书画作品展评活动。

4. 根据每校入选复评作品及获奖作品相应分值,累计全市中小学校艺术活动书画综合排名。

请各学校接本通知后,落实相关责任人,认真做好组织、汇总及报送工作。 

附件:

1. 2021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书法初评作品信息汇总表

2. 2021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绘画初评作品信息汇总表

3. 2021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书画评比参评表(复评)

                            

                    昆山市教育局

       20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