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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6

关于中学实验教学危险化学品使用当日报告工作的通知20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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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山市中学实验教学危险化学品使用当日报告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中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山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保我市中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规范安全地开展实验教学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在试行两年的基础上决定全面实施中学实验教学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当日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公办和民办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二、上报目录

昆教【2017】48号文件附件1《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药品,上报时需注明当天使用的化学品序号,序号参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填写。

三、上报时间

开展演示或分组实验的当天下午四点半之前。

四、                      上报要求

1.按照报告表所列内容,逐项填报;

2.如有异常情况说明,请于第一时间电话告知。

中学实验教学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当日报告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装备中心把此项工作纳入教育装备综合考评,请各校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准时上报。


附件:1.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2. 昆山市中学实验教学危险化学品使用当日报告表


 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十六














附件2

昆山市中学实验教学危险化学品使用  当日报告表


学校名称


报告时间


药品名称及序号


实验名称


使用班级


学生人数


执教老师


实验管理员


使用时段


使用结果


当日实验产生残渣废液的量(千克)及存储方式


异常情况说明



填表人:                         分管领导:

注:此表需于实验当天四点半前发教育局装备中心,邮箱地址:380227629@qq.com